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论文 »

试论警察体力透支与再生/程旭光

时间:2024-07-11 06:17:5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80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试论警察体力透支与再生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时期下公安工作的内涵与外延正在不断增加和扩大。特别是当前警务工作与非警务工作交织在一起,消耗了大量的警力,使公安机关警力本身就紧张的状况无法得到缓解,我们的民警为了完成这些繁重的工作任务,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同时又得不到很好地恢复与保养,严重地影响了民警的身体健康,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究其原因:除了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以外,还存在着:一是警察体力透支现象严重;二是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对警察体力透支和再生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三是警察体力再生的具体措施不到位等原因。笔者就公安机关警察体力透支与再生问题作一些研究,供大家参考。
一 、警察体力透支现象严重
所谓警察体力透支是指公安机关长期分配给民警的工作或交办的任务,严重地超过了国家法定的公务员工作时间,致使民警只有靠加班加点来完成,造成民警体力消耗过大和身体素质普遍下降的现象。警察体力透支还包括脑力、心理、精神等方面的严重支出 。
“警力”和“警察体力”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警力”是指警察的兵力,是从整体上来说的;“警察体力”是指警察体能综合状况,是从总体和个体上来说的;“警察”是指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也指参加这种武装力量的成员;“民警”是“人民警察”的简称,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两者是一种包涵与被包涵的关系,“警察”的外延大;“警察体力”与“民警体力”概念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第42条、第43条规定了公民享有充分的劳动权、休息权和获取报酬权,每周五天工作制就是国家对公务员劳动权的具体规定及应用,不存在透支与不透支的问题。但是我们的民警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或者交办的任务,只有靠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够完成,是警察体力的一种透支现象。
〈一〉工作上严重超时间,导致民警休息权无法保障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把警察体力透支分为一般透支,严重透支,超严重透支三种现象。
〈1〉一般透支。一般透支就是指警察每周要加班加点一到两个工作日,即8—16小时内,这应是允许的透支范围;
〈2〉严重透支。严重透支就是指警察每周要加班加点三个工作日以上,即24小时以上。这种透支方式,势必造成警察整体身体素质下降,应当引起警觉;
〈3〉超严重透支。超严重透支就是指警察每周要加班加点五个工作日以上,即40小时以上。也就是说每周7天要连续每天工作11小时或者每周5天要连续每天工作16小时以上,长年累月如此,后果十分严重。
据统计:某县公安局现有民警234 人,按民警工作性质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民警,每周加班加点在26小时以上。其中值班10小时,政治学习5小时,参加各种临时性的工作11小时以上,如统一行动、治安大清查、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完成其他工作等。单位行政领导的值班、政治学习、出差时间远远超过一般从事行政管理的民警;另一类是在第一线从事业务工作的派出所民警、交巡警、刑警、治安民警等,每周加班加点均在50 小时以上,其中值班24小时以上,政治学习5小时,参加各种临时性的工作21小时以上,如侦察破案、查处治安案件,统一行动、治安大清查、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完成其他工作等。
按照我国公务员每周5天工作制的规定,我们的民警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40小时,一般实际工作37.5小时。但是某县234 名民警,平均每周加班加点37 小时,是法定工作时间的一倍。其中一线业务民警的加班加点,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的1.35倍,机关行政管理民警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的0.7倍。如果将民警的劳动权与休息权分开来说,劳动时间的相对延长,就是对休息时间的绝对占用,导致民警休息权无法保障,造成警察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 。
〈二〉任务繁重,工作环境较差,致使警察体力透支过大
〈1〉临时性工作面广量多,民警精力消耗过大。一线业务民警,每周要用近三个工作日的时间去完成名目繁多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比如“春季百日大会战”,这个专项斗争一搞就是一百天,我们的民警把辖区内翻了个底朝天,三个月时间下来,大家疲惫不堪;又如“夏季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就是加强夜间的治安巡逻,一搞就是一两个月,实行定人、定岗位、定时间,督察到现场办公;另外象“秋季攻势”和“冬季严打”等专项斗争,一个接一个,名目繁多,往往上一个专项斗争还没有扫尾,下一个又在计划中,而且这些临时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指标、要求高,搞得一线民警疲于奔命,效果如何暂且不论,消耗了大量的警力和警察体力确是事实。
〈2〉非警务工作花费了大量的警力,导致警察体力透支过大。当前,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对社会的承诺也越来越多。再加上公安机关是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的,在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分配的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对非警务工作也不能一概推辞,要慎重对待。例如前段时间的“非典”工作,已不是一般性的卫生防疫问题,已上升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公安机关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们的一些民警日夜战斗在抗击“非典”的第一线,尤其是发现疑似病例后,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接触人员的调查和隔离工作。对疫区人员流动到非疫区的调查,我们的一线业务民警,加班加点快速地完成了调查任务。公安机关要安排民警到一些隔离区值勤,还要处置发生的重大治安案件和事件,牵制了我们的大量警力。各地公安机关每年要处理大量类似“非典”的非警务工作,我们民警的体力透支过大。
〈3〉弹性工作制度不规范,民警的劳动时间相对延长,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各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实行弹性工作制,这一思路很好,可以解决基层派出所和机关一线科所队八小时以外警力不足的问题。但是问题也就出来了,把民警的工作劳动时间从八小时延长到二十四小时,如何安排我们的民警休息,这是一个涉及到民警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也是一个科学使用警力的问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变成了弹性工作制度不弹性的现象,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强制性规定,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据,前提要合法,民警工作时间的相对延长,就是对其休息时间的绝对占用,关键是如何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力,做到工作与休息两不误的问题。人不是机器,久张弓必力竭,这是一个硬道理,休息的前提是为了更好地工作。
〈4〉工作环境较差,民警体力透支增大。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环境普遍较差,欠发达地区就更差。从硬件方面来说,表现为三差:一是房子差;二是交通工具差;三是其他基础设施差。房子差主要表现在房屋陈旧,阴暗潮湿,办公、生活用房不配套,夏天降暑和冬天取暖设备不全。特别是夏天高温炎热的时候,我们的一些民警,在闷热的办公室里,警服湿漉漉,肩上搭条湿毛巾,头昏脑胀,在这种十分艰苦的条件下,还兢兢业业地工作着,他们靠的就是去拼体力;交通工具差更是一个现实问题。我们的一些乡下派出所,目前只有一辆北京吉普车,这种车辆只能在山区当交通工具,到城市里去办案找不到停车的地方。特别是夏天高温乘车,我们的一些民警风趣地称之为洗“桑拿浴”,那种滋味只有亲身体会的人才知道,出一趟差真是要人半条命;其他基础设施差是指基层派出所与硬件相配套方面的问题。如室外、室内活动场地,食堂、厕所等不配套。就厕所而言,前几年我们某地一乡下派出所,连个厕所都没有,大小便都要到300米外的公厕去,某年一天下午一名犯罪嫌疑人上公厕时,乘看守民警不备行凶逃脱,在逃跑过程中溺水身亡,发生了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众性治安事件。就事故本身而言笔者不想多说,但有一点我们应当明白,就是我们基层派出所的硬件实在太差了,假如派出所有了厕所,一切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反映出我们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实在太辛苦了,连最基本的吃喝拉撒条件都不具备 。
〈三〉经费奇缺,加剧了警察体力的透支
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经费严重不足,连最基本的办公经费都保障不了,象侦查案件需要到外地调查,差旅费都报销不了;民警常年辛辛苦苦地在第一线工作,本来就很少的一些合理补贴没有钱发放,对警察体力再生方面的投入就更没有钱了。比如合理地不违反财务制度地发放一定数量的加班补贴和奖金,搞一些福利,对一线民警分期分批进行疗养和落实年休假制度,改善基层派出所的办公配套设施和办公环境,建立活动中心、疗理中心等,由于经费奇缺,就得不到落实。因此警察体力透支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就是经费的问题。
二、警察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的危害性
公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要完成这些工作,需要我们所有民警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和体力。警察体力透支简单地说就是体力使用过度,科学地使用警力和消耗警察体力,对民警的身体健康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长期过度地严重或者超严重地透支警察体力,就会造成我们民警总体身体素质下降,甚至造成严重地伤害。
〈一〉警察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导致全体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职业病突出,民警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从某市公安系统对下属2971 名民警健康〈依据体检资料〉状况进行分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疾病:一是28.47%的民警肝功能普遍较差。如患有肝炎、肝肿大、脂肪肝、酒精肝等;二是35.16 %的民警患有肥胖综合症。常常伴有高血压、高血脂、胆固醇偏高等;三是68.29%患有严重的肠胃病;四是81.47%的民警患有头痛、胸闷、失眠、四肢乏力和无名状的炎症。五是12.34%的民警患有后天性心脏疾病。
由于我们的民警长年累月地加班加点,昼夜颠倒,吃住无规律,正常人的生物钟打乱了,再加上平时休息与保养措施跟不上去,导致内分泌失调,身体免疫功能下降,普遍患有与职业相关的疾病。
〈二〉警察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导致一线业务警察严重疾病缠身,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医疗费更加紧缺
某县公安局近234名民警,长年患肝病、后天性心脏疾病的老病号有10人,占民警总数的4%,这些老病号每人每年医疗费用均在2—3万元,以往每年要花费全局60%以上的职工基本医疗费用。
从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岗位去分析,以上10 人均是长期从事一线业务工作的民警。其中原在刑侦部门、派出所工作10年以上,现调到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有5人,仍然在一线业务部门工作还有5人。
〈三〉警察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导致一些民警英年早逝或者达不到我国公民的平均寿命
从近几年我国发布的一些资料中表明,人均寿命均超过70岁以上,其中女性寿命比男性长。但是在公安系统内部远远达不到这个水平。笔者从某县公安局人事档案中统计出以下数据:
〈A〉该县已经逝世的离休、退休民警平均寿命为66.12岁。从1982年底开始到2002年底为止,共离休、退休民警 20 人,其中离休、退休五年内逝世为5人,占总数的25 %;10年内逝世为 8人,占总数的 40%;
〈B〉所有逝世民警的平均寿命为59.95岁,含在职病逝的民警;
〈C〉现在长寿的为12人,占总数的 60 % 。
从科学的角度来谈长寿的问题,主要是工作、生活的规律性,饮食、营养的合理性,心理调节、身心保养的科学性,身体锻炼的适当性。作为我们的民警来说,平时就没有条件去遵循这些长寿的规律,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后又得不到很好地恢复与保养,靠拼身体老本过日子,其结果必然会导致英年早逝或者寿命不长的现象发生。
〈四〉警察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导致民警总体和个体身体素质严重下降,最终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
人民警察应该是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准军事化队伍。整体战斗力形成的主要因素就是民警的整体身体素质与个体身体素质。比如要执行某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或者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和业务部门在抽调安排人员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我们民警的身体状况,适应不适应这项工作。因此在公安机关内部,民警身体健康状况尤为重要,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势必导致民警总体和个体身体素质严重下降,最终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
三、警察体力的再生
警察体力再生是指公安机关对我们民警透支的体力如何科学地恢复与保养,以及科学、合理地使用警力的问题。
警察体力再生问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他直接关系到公安事业的兴旺发达,关系到警察队伍战斗力的提高,关系到警察合法权益的维护等问题。
〈一〉各级公安机关要重视警察体力再生问题
警察体力再生问题,对公安机关来说,这是一个老问题新课题,一讲起来大家都知道一些,但是没有人去系统地分析研究过。一些公安部文件和部领导的讲话中都提到要科学地使用警力问题,笔者认为:“要科学地使用警力”就包含了警察体力透支与再生的平衡关系。但是作为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的领导来说,就要用客观、全面、科学、发展的观点去对待警察体力的再生问题,要从发展公安事业,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和维护警察合法的权益的角度去认识这一问题。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特别是做好基层一线业务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要为他们排忧解难,解惑释疑,把目前这种零碎的恢复和保养警察体力工作变成一种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注重工作实效。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警察体力的透支与再生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例入党委的议事日程,要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切实关注警察体力的恢复与保养工作。
我们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一谈到警察体力透支和恢复与保养问题,就认为是某某人政治觉悟不高,没有奉献精神,动机目的不纯或者是动摇警心,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是不实事求是的,应当屏弃。
〈二〉警察体力再生的关键问题是各种恢复与保养警察体力的措施必须到位
劳动权、休息权、获取报酬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的民警同样享有上述基本权利。公安工作需要我们的民警在完成八小时工作后去加班加点,他们毫无怨言地去做了,作为民警来说已经履行了劳动的义务,同样他们可以获得休息的权利以及获取报酬的权利。获取报酬的权利是法律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一种原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们的基本权利。
〈1〉各级公安机关的政工部门,要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加班加点工作的登记管理。在公安机关内部,我们的民警工作确实很艰苦,政工部门在对民警考勤时,不仅仅是对八小时内的考勤,对加班加点情况也要考勤,以此作为年底对民警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有条件的地方,在不违反财政纪律的前提下,要妥善解决民警的多劳多得问题;没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做好民警的调休工作。
〈2〉要按规定保证我们的民警享有充分的休息权。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五一”、“十月一日”、“春节”放长假等,在没有特殊的任务下,我们的后勤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民警休息时间;要落实经费,每年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安排一线民警疗养休息,使他们长期消耗的体力能够从休息中得到恢复和保养。
〈3〉要定期对民警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警察体力严重或者超严重透支后,势必对民警的身体健康状况造成严重的后果,患职业病现象普遍。各级公安机关要抓好民警的身体保健工作,要千方百计地落实经费,每年为民警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对一些严重的职业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以此来提高我们民警的身体健康状况。
〈三〉定期换岗、妥善安排,把恢复与保养一线业务警察体力工作落实到实际处
浅议《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徐凤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遵循法理、适应国情,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有操作性、有创新性的行政基本法律。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广大干警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规范执法,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重要性,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执法调查中,笔者感到具体执行这部法律时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对这部法律的宣传还有盲区,特别是在农民和流动人口中宣传 还不到位。
  二是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应进一步加强,派出所与司法所、综治办、治保会等调防组织配合不到位,大量民间纠纷集中在派出所,增大了派出所工作量。
  三是干警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提高,个别干警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存在着执法随意化的问题。
  四是法律执行中对具体问题探讨不够深入,衔接不畅,对拒交罚款者没有主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经认真研究,集思广益,提出如下工作对策:
  对策一,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和宣传,尤其是公安干警做为执法主体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执行,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要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辅导培训和座谈讨论相结合,阶段学与经常学相结合,使每位干警学懂弄通,自觉遵照执行,同时还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把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与“五五”普法结合起来,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普法同步进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公安工作。
  对策二,强化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要把行政执法机制建设作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基本保证。要不断完善办案人、科所队长和局长三级检查把关和月测评考核等案件评查机制,使任务明确化、责任具体化、监督经常化、行为规范化,要通过健全和创新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处理要稳、准、严,杜绝以罚代拘,该罚不罚,该拘不拘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防止重大治案案件的发生,为创建平安县市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策三,强化教育,进一步抓好素质建警。要把队伍建设纳入公安工作议事议程。通过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五条禁令》,践行《中国公安廉政宣言》,增强公仆意识、道德意识、勤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从思想上彻底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不断提高公安干警的政治觉悟,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树立人民公仆新形象。要开展经常性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一警多能,努力提高干警的法治水平和办案能力。要把那些热爱公安事业的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到公安一线,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为创建平安县市提供法律保障。
  对策四,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广大干警中牢固树立起大局意识,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增强全局观念,克服单纯执法,片面执法的弊端。用好用足这部基本法,使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思想上始终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在执法上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确保全市经济总量翻番保驾护航。市政府要协调公安、司法、综治和基层调解组织密切配合,部门联动,明确职责,使民间纠纷及时得到分流,把矛盾解决 在萌芽状态,减轻派出所的工作压力,保持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总量再翻番作出积极贡献。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市政府例会组织工作的意见》、《黄石市公民旁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关于改进和加强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市政府例会组织工作的意见》、《黄石市公民旁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关于改进和加强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改进市政府例会组织工作的意见》、《黄石市公民旁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关于改进和加强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改进市政府例会组织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碰头会议(统称“市政府例会”)服务效率,保证会议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省政府例会组织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工作规则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规程,现提出改进市政府例会组织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合理编排议题
(一)根据会议主要任务提出议题。1、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提出贯彻意见;研究经济社会方面的重要问题;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分析形势,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它事项。2、市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市政府工作方法、工作程序方面的重要问题。3、市长碰头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市政府领导分工方面的问题;需要统筹安排的问题;市政府领导一个阶段的工作安排问题;市长确定讨论的其它问题。
(二)规范议题申报。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须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批后,由相关科室填写议题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附领导同志批示复印件和请示材料,交市政府总值班室汇总,同时通知汇报部门做好议题涉及事项的协调及材料准备工作。
(三)合理控制议题数量。市政府总值班室一般于会前4天,根据汇总的议题及汇报材料的准备情况,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和轻重缓急顺序,提出会议议题安排意见,填报例会审批单及议题单(见附件3、附件4、附件5),报请市政府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审定。属于紧急突发性事项的议题,有关部门可及时报请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核,市长审批后列入会议审议。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市长办公会议议题一般不超过5个,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或市长碰头会议连开,议题总数一般不超过6个。
(四)精心组织会议通知。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批意见,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组织会议通知,一般应在会前两天及时报告各位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各位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通知各参会单位。市政府例会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下午,会议通知采取书面方式(通知市政府领导附会议材料,会议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分送市政府领导;通知其他与会人员附议题单),遇紧急情况可采取电话通知。会议议题一经审定,一般不再临时增加其它议题;各位副市长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一天提出。
二、强化审核把关
(五)提前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或县(市)区职责范围的事项,主办单位应在会前主动与相关部门或县(市)区政府(以下统称相关单位)协商,力争形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列明各方理由,提出主办单位的倾向性意见;拟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政策性文件),作为议题提出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在两天内及时转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严格审核,主办单位修改后,附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会前,主办单位要将汇报材料分发相关单位,以便准备发言意见。
(六)严格把关。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对所分管或联系单位上报的议题,要加强协调和审核把关,做到“五种议题不上会”,即市政府分管领导能够研究解决或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不上会,主办单位会前未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就分歧问题提出倾向性意见的不上会,要求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但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的不上会,未填报市政府例会审批单并报请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的不上会,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无法按时参会汇报或未能按会议要求和时间报送会议材料的不上会。
(七)认真准备汇报材料。议题主办单位为会议汇报单位,根据前期协调情况准备汇报材料,要求主题明确、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建议明确具体,有的要提供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重大问题还要附专家咨询意见,涉及资金安排、规费减免的应附项目、数据清单,并尽可能采用图表说明。汇报材料应简明扼要、规范体例,一般不超过3000字,由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报市政府办公室,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市长审签后,由汇报单位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白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汇报材料的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标题下方注明汇报单位全称。对提交会议审议和讨论的文件稿,须有起草说明,并在正文标题下方用括号标注“草案”或“讨论稿”字样(汇报材料格式见附件6、附件7)。汇报材料不署单位负责人姓名,不用单位正式公文或单位文头纸,不得出现缺页、漏页、字迹不清、错别字等问题。会议汇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议题的内容准备汇报材料,不得擅自增加与会议议题无关的汇报内容。
三、明确参会范围
(八)规范出席和列席范围。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出席范围为: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列席范围为:市政府副秘书长,议题涉及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督办室主任,市日报社、市广电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议题要求列席会议。
市长碰头会议的出席范围为: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督办室主任。
(九)严肃参会纪律。参加市政府例会的部门人员必须是市政府组成人员或部门主要负责人,除汇报单位可带一名副职和一名助手外,其它部门一律不得带副职或助手。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因参加国家、省有关会议,陪同国家、省领导或部门地市级以上领导在黄石考察,参加市委安排的重要公务活动、出国出境、出市无法及时赶回以及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而确实不能参会者,必须在会前半天向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一位负责同志参会。对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对一年内缺席三次及三次以上的,由市政府党组进行通报批评。
(十)试行邀请公民旁听制度。凡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持有暂住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黄石市公民旁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
四、规范会场管理
(十一)规范会场布局。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在市政府办公大楼3号会议室召开。参会人员的座次按以下原则安排: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在主席台就座,各位副秘书长、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在主席台对面第一排、第二排、第三排就座,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排中间汇报席就座,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办及市日报社、市广电局的常规列席会议人员在主席台左侧就座。在主席台右侧设公民旁听席、会议工作人员席。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碰头会议一般在市政府办公大楼5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室内设会议圆桌,参会人员的座次按以下原则安排: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在会议圆桌北面就座,各位副秘书长在会议圆桌东西两侧就座,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在会议室南面就座,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办及市日报社、市广电局的常规列席会议人员在会议室东侧单排就座;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汇报席就座。会议室西侧单设会议工作人员席。
(十二)严格控制汇报和发言时间。汇报人应为汇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要突出主题,不讲套话和空话,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其它相关单位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
(十三)维护会场秩序。一次会议研究多个议题时,实行候会制度。会议在审议前一议题时,后一议题的参会人员在候会室等候。参会人员一律不得提前退场或临时请人代会,确有紧急情况的,要事先向主持会议的领导同志请假,获准后告知会议工作人员。会议期间,除会议工作人员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人员外,其他非参会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会场约请领导、传送文件,确有紧急情况的,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代办。
(十四)认真做好会场服务。会议工作人员会前要做好会场布置等工作,会议期间由专人负责签到、引导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事项、传呼重要电话等。会场实行无线信号屏蔽,所有参会人员要自觉关闭各类无线通讯工具。
五、规范会议纪要制发
(十五)及时按程序制发会议纪要。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一般均制发《会议纪要》,市政府总值班室一般于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并送审。会议纪要主要记述议定事项,应做到简明扼要、表述准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按程序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报市长签发;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按程序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由市政府秘书长签发,必要时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批。
(十六)规范表述与会人员名单。会议纪要对参会人员按照“出席”、“列席”范围分别表述。出席人员依次表述为: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列席人员依次表述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常规列席人员,应邀列席的党群等部门负责人。
六、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十七)市政府例会决定的事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会后两个月内报市政府办公室(会议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按照会议时限要求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市政府总值班室每季度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办检查,并拟制《政府情况通 报》,报市政府秘书长签发。
(十八)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宜于公开报道的事项,应及时报道,由市政府研究室拟制新闻稿,报请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发通稿;宜于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公开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编写信息,报请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定后予以公开。

附件:1、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登记表
2、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登记表
3、市政府例会审批单
4、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单
5、提请市长办公会研究议题单
6、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格式
7、市长办公会议汇报材料格式

附件1: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登记表

年 月 日

名 称
议 题
协调情况
汇报单位 汇报人 职务
参会单位
建议名单
汇报材料
准备情况
法制办或科室
意 见
副秘书长
审批意见
秘 书 长
审批意见
副 市 长
审批意见
常务副市长
审批意见
市 长
审批意见

注:此表由市政府法制办或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填写后,送市政府总值班室汇总。

附件2:

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登记表

年 月 日

名 称
议 题
协调情况
汇报单位 汇报人 职务
参会单位
建议名单
汇报材料
准备情况
科 室
意 见
副秘书长
审批意见
秘 书 长
审批意见
副 市 长
审批意见
市长或常务副市长
审批意见

注:此表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填写后,送市政府总值班室汇总。

附件3:

市政府例会审批单

年 月 日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拟提议题
拟请领导
出席情况
总值班室
处理意见
领导批示

注:此表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填写,与附件4或附件5提请审批。

附件4: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单

序号 议 题 提请人及提请时间 审批人及审批时间 汇报单位 参会单位
1
2
3
4
5

注:此表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填写。

附件5:

提请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单

序号 议 题 提请人及提请时间 审批人及审批时间 汇报单位 参会单位
1
2
3
4
5

注:此表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填写。

附件6:

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
( 副市长批印)

《黄石市××××××实施办法(草案)》审修报告
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黄石市××××××实施办法(草案)》的审修过程••••••
二、《黄石市××××××实施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三、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
(二)••••••

附件:《黄石市××××××实施办法(草案)》(正文)

附件7:

市长办公会议汇报材料
( 副市长批印)

关于××××××情况的汇报
黄石市××局

一、关于××××××的基本情况••••••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如国家、省的要求,兄弟市州的主要做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
三、建 议
(一)••••••
(二)••••••
(三)••••••

附件:文 件 稿(正文)

黄石市公民旁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试 行 办 法

为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政府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范围
(一)讨论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议案草案;
(二)讨论由市政府制发的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讨论市政府工作部门请示市政府决定的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市政府办公室应于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5天,在《黄石日报》和《中国•黄石》网站发布公告。
二、公民旁听资质
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持有暂住证、且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
三、旁听申请程序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应于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的公告发布后4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以及所在单位或镇(街道)开具的证明,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名并填写《公民旁听黄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登记表》。市政府办公室依据报名顺序和公民的代表性,每次安排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于会前1天通知公民旁听会议。
四、旁听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场设立公民旁听席。旁听会议的公民应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领取旁听证,凭证按时进入会场,并遵守会议纪律。
五、本市荣誉市民申请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关于改进和加强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的意见

市长批示件是市长部署工作、安排任务、下达指示的重要文件。改进和加强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是政府日常政务处理中贯彻依法行政、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键,有利于保持政令畅通、促进政府工作快捷高效运转,有利于进一步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构建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谐社会。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加强配合,做好市长批示件的督办落实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市政府工作规则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办理责任
市长批示件包括:阅文批示件、阅信批示件、批转件、其他批示件。
阅文批示件,指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科对上级机关及外地来文附公文处理单送呈市长作出批示、要求落实的督办件,由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科负责分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督办。
阅信批示件,指市长对人民群众、基层单位来信及《中国•黄石》网站市长信箱来信作出批示、要求落实的督办件。市长对人民群众、基层单位来信的批示件,由市信访办负责督办落实;市长对市长信箱来信的批示件,由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督办落实。
批转件,指市长对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件及上级领导批示件作出批示、要求落实的督办件。转办的信访件,市长批示由市信访办、督办室落实的,由市信访办、督办室负责督办落实;市长批示转部门落实的,由市信访办督办落实。上级领导批示件,按市长批示,由市政府督办室负责督办落实。
其他批示件,指市长在其他文件(含请示报告件)、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落实的督办件。市长批示由市政府督办室落实、并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的,由市政府督办室负责督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配合;批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或相关部门落实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按照《市长、副市长批示件办理工作规程》负责督办。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一)阅文批示件办理
文书科收件登记,将市长批示件加盖公文督办专用章后,复印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督办,有关部门承办,将落实情况以公文形式(一式3份)报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科。文书科填附《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报市长及相关领导阅批;文书科归档,同时将市长阅批处理单复印相关科室备案。
(二)阅信批示件办理
市长对市长信箱来信的批示件,由市政府总值班室签收、分办,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批示件督办通知》;有关单位办理,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填附《黄石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市长批示件处理单》报市长阅批;市政府总值班室回复、归档。
市长对人民群众、基层单位来信的批示件,由市政府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处理,转市信访办督办落实,市信访办将督办落实结果报市长阅批,并回复信访人;密件由市政府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批转件办理
文书科收件登记、分办;市信访办按其办信有关规定办理;市政府督办室按其督办规程督办,并报市长阅批,需正式文件上报的,由督办室拟文按办文程序报批;文书科归档,同时将市长阅批处理单复印转市信访办、市政府督办室备案。
(四)其他批示件办理
市长批示明确由市政府督办室办理的,由文书科收件登记,转市政府督办室,督办室按照督办规程办理,并将督办落实结果报市长阅批;文书科归档,同时将市长阅批处理单复印转督办室备案。
市长批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或相关部门落实的,由文书科收件登记、分办,转呈相关领导,复印转相关科室;相关科室按照分管领导批示督办,将督办落实情况报市长、分管领导阅批,同时将领导阅批件送文书科归档。
三、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科室必须严格遵照市长批示要求抓紧督办,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市长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办结时限一般不超过15天;市长批示有明确办结时限的,按批示时限办结,急件急办。市长阅信批示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
(二)向市长报告办理结果要以书面形式呈报,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简练。要求相关县(市)区和部门承办的,由具体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加盖单位公章后呈报。
(三)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科每月按照市长批示件办理责任分工,对市长批示件督办落实情况进行清理,按季编发《市长批示件督办落实情况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