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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村镇建设中做好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4-06-29 14:55:5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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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村镇建设中做好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设部


关于在村镇建设中做好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村电[2003]1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严防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在农村村镇的蔓延,现就村镇建设中做好防控“非典”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村镇建设中的防控“非典”工作

  村镇人口总量大,村镇数量多且分布面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技术力量不足,疫病监测体系不健全,农民普遍缺乏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存在着“非典”疫情扩散的隐患。阻断“非典”疫情向农村蔓延,保护农民的生命安全,是当前抗“非典”的重要任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措施到位。

  二、加强村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要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村镇规划的要求,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当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尽快对县、乡(镇)两级卫生防疫机构的规划建设作一次检查,并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和规划建设标准,将拟建的各级医疗卫生设施纳入规划,科学选址;对拟改、扩建的县、乡、村级卫生医疗设施,要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村镇饮水防疫和安全管理

  加强村镇水源特别是饮用水管理。在已经进行改水改厕和有集中供水的地方,要加强水源管理,严格按管理规程操作。要督促供水企业在引水、制水和配水的各个环节落实防疫措施,保证供水水质。水源分散的地方要加强对村镇居民和农民的防疫指导,人畜饮水尽量分开。在取水口防护区内的渔、畜、禽养殖场应一律搬迁。要继续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镇供水的监督指导,切实保证饮水卫生。

  四、建立健全垃圾污水收集和安全处理系统

  针对村镇公共卫生设施不全,条件较差,垃圾、粪便的处理管理不够,有可能成为疫病传播途径的实际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对公共场所、主要道路等处进行卫生大清理和消毒。在没有集中垃圾处理设施的地方,要通过组织引导,充分利用村民自治的组织优势,建立定期垃圾清运制度,选择合适的地点填埋,并对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和运输工具及公厕采取消毒措施。

  要加强对村镇医疗机构排放污水及垃圾处理处置的指导和管理,医疗污染废弃物应集中焚毁,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系统,防止细菌和病毒传播。在镇区和医疗卫生防疫地区,禁止畜禽散养。要切实加强村镇居民家养畜禽的疫病防治,落实防疫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提倡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居民和农民把家养畜禽与居室隔开。

  五、贯彻“三就地”原则,加强对村镇中农民建筑工和外地返回的农民建筑工管理,加强对村镇工匠和流动短工的管理

  对在村镇中的农民建筑工,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健康人员就地预防,有接触史的就地观察,已确诊的就地治疗,绝不能将患者送回原籍或推向社会。村镇中的建筑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安排好企业生产经营,为农民工继续务工创造条件,及时向农民建筑工人做好“非典”防控方面的宣传。发现“非典”疫情地区的建筑施工务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务工所在地;发生“非典”疫情地区工地之间应禁止人员流动调配。村镇建设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当地建设施工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统计,对从外地返回的建筑施工务工人员的情况也要及时掌握。

  六、加强村容镇貌的整治和重点部位的防控工作

  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大力加强村容镇貌的整治。加强对城镇居民和农民聚集的地方和场所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车站、码头、建筑施工工地和集贸市场要加强管理、监测和经常性的消毒,保证垃圾清运系统正常运转和良好的环境卫生。要下决心迁建分散沿路经营的集贸市场,通过固定场所、集中摊位,强化管理和卫生防疫。对出现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的村镇集贸市场,要通知当地政府,由政府依法责令停止营业。

建  设  部
二○○三年五月九日



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政务工作的开展

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刘仕杰


江泽民同志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践和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政务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为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做出贡献。
一、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政务管理工作指引了发展方向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理论和党建学说的新发展,是继承历史、立足现实、前瞻未来得出的科学论断。马克思历史观认为,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能否实现将决定着我们党是否能够始终站在时代进步潮流的前列。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打破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障碍,促进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国家才能日益走向富强,人民群众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在生产力要素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近年来,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犯罪手段向科技化、网络化发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也带来庭审方式的重大变化,面对形势与任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地惩治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曾指出检察工作要向科学技术要战斗力。高检院在《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因此检察机关在政务管理工作中就必须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化检察机关的必要性、紧迫性,不断强化科技意识,真正把科技强检工作列上议事日程,真正把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检察机关装备管理建设中大力提高检察装备的科技含量,加快先进信息技术在检察机关的普及和应用,为新世纪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持和物质保障。我院政务管理部门,勇于突破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自觉地适应科学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购置高科技含量的检察装备,积极主动地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规划和建设检察机关内部局域网、检察机关办公及业务管理系统、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远程审讯监控系统、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VOD视频点播系统。这些工程的建设逐步实现了检察机关日常办公和办案状态的数据化、信息化、网络化,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现代化工作水平、大大提高了侦查指挥、支持公诉、举报受理的能力,使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和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实践证明,检察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中是否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主要取决于能否将科技强检工作放在检察机关优先发展的位置,能否将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和技术运用到检察业务实践中,能否以提高科技含量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和创建工作。
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营造良性文化氛围,为提高政务管理水平提供精神动力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要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和群众,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
文化从广义上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在特定的部门又可以表现为带有自身特点的部门文化。它是部门员工在工作中奉行的价值观念、基本信条和行为准则的总和。检察机关的政务管理行为,是以服务的方式体现出的管理行为,只有从事政务管理行为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始终以饱满的服务热情投身到无止境的服务当中,必须营造一种先进的文化氛围。我院政务管理部门一直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作为历年工作的永恒主题,时刻要求工作人员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方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减少和杜绝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气难咽”的不正常现象,树立起“我为大家服务,而非大家有求于我”的正确观念,提出了“政务就是服务,服务务求优质”的口号,作为全体政务管理人员的价值取向,作为全部政务管理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使政务管理行为规范有序,有利于明确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他们重新界定了工作范围,细化了各项政务管理行为的管理职责,将工作成绩和效果与年终奖评结合起来,实行绩效管理。这些措施的实行,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努力工作,讲服务、比贡献的文化氛围,促使各项政务管理工作良性有序开展、在科技强检、院容院貌改造、装备购置等方面取得丰硕的成果,群众满意率直线上升。由上可见,只有工作中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形成开拓进取、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的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反对和抵制不良的思想倾向,正确引导干警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不断促进工作的向前开展,才能为提高政务工作水平提倡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服务为本,树立优政意识,不断提高政务管理工作的水平与质量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论述,正是党的性质最集中的体现,它要求党员干部能够在工作中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思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踏踏实实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分忧解难,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检察机关的政务管理部门,服务的职责与功能表现最为突出,它所涉及的财务、行车、装备、密码通信、司法统计、枪械管理、档案管理、文书传阅等等无一不与各部门的检察工作发生着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只有认真把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论述的精髓,才能使在政务管理行为中全心全意想公事,一心一意干正事,诚心诚意办实在政事,才能使政务工作才有方向,工作的责任心才有保障。
我院政务管理部门认识到,要使政务管理行为与办公办案贴得更紧、靠得更实、服务更到位,必须从改进服务的态度、作风和方式方法上入手,树立优政意识,力求达到服务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为此在政务管理工作中进行开拓创新,由政务管理公示制入手,实行绩效管理。公示就是将办公室的各项政务管理行为的管理制度、行为标准、管理行为的操作时限、月政务管理活动实绩予以公示;通过召开每季一次有各部门参加的联席会,来听取各部门对政务管理活动的意见,解答各部门对相关工作的质询。绩效管理就是将全年工作指标按职责分工进行分解,通过科室正职、副职、科员的持续沟通与合作不断推进政务目标的实现,通过工作标准量化来实现年终考核,从而使全科上下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共荣共辱。这些措施的实行,激活了政务管理的生机与活力,强化了监督力度,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践表明,在检察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以全院干警“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做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各项政务管理工作满足办公办案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将政务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为办公办案贴得更紧,为检察改革靠得更实,才能更好地对待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部门间的联动,极大地推进基层院的创建工作。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在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只要各基层检察院的政务管理工作通过对内容、形式、方式、手段、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和改进,就一定能够将政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必将在创建先进检察院活动中创造出新的工作亮点。

作者:刘仕杰
邮编:121000
单位: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五号
TEL:0416-2554798
EMAIL:lsj8866@163.com


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劳动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 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



关于规范旧机导ㄆ拦拦ぷ鞯耐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劳动保障厅(局),有关地方商委(行业办):

  鉴定评估是旧机动车流通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能否保证旧机动车公平、公正交易,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税收和国有资产流失。自1999年劳动保障部推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以来,我国已有数千人取得了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资格。大多数鉴定估价师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旧机动车的鉴定估价工作,但也有少数鉴定评估人员违背职业道德,随意评估,甚至故意隐瞒车辆隐患。为做好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为,提高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人员的职业素质,维护旧机动车购销双方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入制度。从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就业准入管理工作,与经贸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分为鉴定估价师和高级鉴定估价师两个等级,其考核颁证工作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核和统一证书。劳动保障部与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全国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并委托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负责对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的注册登记,拟定《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经国家经贸委和劳动保障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凡在执业过程中有违规操作行为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不予以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不得执业。

  三、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各地经贸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实行有偿服务,明码标价,亮证收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要对其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严格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程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申请、验证、技术鉴定、评估和出具鉴定评估报告书五个程序组织和实施。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必须按照规范文本出具,报告书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具体格式见附件。

  五、建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评估报告档案是管理部门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或鉴定评估机构组织管理水平、评估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评估质量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或鉴定评估机构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形成完整的评估档案。评估档案应保留到评估车辆达到法定报废年限为止。

  六、切实做好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各地经贸部门要结合旧机动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加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的管理。督促和检查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对随意简化鉴定评估程序,违背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真实性原则的,省级经贸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应按管理权限取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或鉴定评估机构的经营资格,并建议劳动保障部门收回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开展专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与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分离试点。省级经贸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批准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设立2-3家独立的专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使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与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分离,以保证鉴定评估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性。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至少有1名注册旧机动车高级鉴定估价师和5名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其设立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级经贸部门规定的条件,并持省级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附件: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示范文本)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二年十一月五日